本协议缔约方为在拉雅网申请合作分店的注册用户(下称“店长”,代表其所申请的合作分店)与北京酷绅服装有限公司拉雅网(下称“拉雅网”)。
下面所称的“拉雅网”、“本站”、“网站”、“拉雅网上”等概念指的是“oklaya.com”及其附属子域名所构成的互联网站点。
1、分店业务模式:分店为拉雅网介绍客户(在用户注册时将分店账号填写为推荐人以后,即可将注册用户确认为分店客户,下称分店客户),拉雅网根据分店客户注册之后的定货情况给店长分享收益。
2、拉雅网及其母公司不会给分店单独投资,也不要求店长给分店投资。店长可根据业务进展自行决定是否需要对分店投资,但拉雅网及其母公司不对店长的投资回报负责。
3、分店一经注册成功,拉雅网即在本站内创建一个网店,店长即可以此进行守法经营,自负盈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经济责任,店长亦可以使用相关的分店链接或者二维码在网上或者店长自有的实体店或网店内为分店引流。在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拉雅网可以为店长在自有实体店中经营分店业务提供书面授权,张贴于实体店中。
4、如若店长需以拉雅网的名义入驻其他电商平台或者实体商场时,店长需与拉雅网另签协议,没有另签协议私自以拉雅网名义入驻其他电商平台或者实体商场的,则构成对拉雅网侵权,店长应承担相应的法律与经济责任。
5、分店客户定制拉雅网服装,只能在拉雅网(oklaya.com)上进行交易。分店可以为分店客户代下定单或代办其他服务,但必须采用拉雅网提供的代办程序,并将业务记录到客户账户下,并由客户本人负责支付。
6、拉雅网不为分店与分店客户之间发生的不在拉雅网(oklaya.com)上进行的任何交易负责,也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7、拉雅网的注册会员向拉雅网申请开店,并经过拉雅网审核通过后,则分店注册成功(申请成功的会员称为店长,下同)。合作有效期内,拉雅网与店长双方的行为须受本协议约束,双方的权利受本协议保护。
8、分店一经注册成功,表明拉雅网与店长双方均同意签署本协议。
9、本协议合作有效期为一年,自分店申请成功之日算起。到期后,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
10、 拉雅网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誉、商标、商品、客户资料、定单、网站的各种信息和数据等在不损害用户和拉雅网权利的情况下,在协议期内授权分店在分店中使用,但所有权归拉雅网,且不授权分店对上述资产进行修改、挪用或者授权他人使用。
11、如分店违反本协议关于知识产权的约定,则须承担相应责任,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赔偿拉雅网和/或用户的损失。
12、分店不得以拉雅网的名义,向分店客户销售非拉雅网所售商品,或者承接分店客户的定单私自加工制作,或者在拉雅网(oklaya.com)之外进行与拉雅网有关的交易;分店也不得以拉雅网的名义,以任何形式收取分店客户的财物,包括但不限于现金、实物等。如违反本条,店长则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赔偿拉雅网和/或用户的损失。
13、拉雅网为用户提供的免费品,比如免费软尺、免费合体手册等,分店不得向客户收取任何费用。
14、分店由店长自主经营,拉雅网不参与也不负责分店经营。但分店客户享受拉雅网为用户提供的所有规定服务。
15、分店应该为分店客户提供必要的帮助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推荐商品,指导下单,帮助量体等。
16、分店收益按照《拉雅网分店收益计算方法》(另附)进行计算,该计算方法每年更新一次。
17、店长可以随时注销分店,但须预先通知拉雅网。
18、如果分店违反拉雅网的相关管理规定,或从事违法违规活动,则拉雅网有权直接注销分店。
19、因业务调整需要,不再利用此合作模式进行经营,或者因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拉雅网可以随时注销分店,但在注销前会采用短信等适当的方式通知店长。
20、分店注销前,店长需退回相关的授权证书、剩余的用户赠品与拉雅网的其他资产,此项工作是分店注销结算的前提。
21、无论是店长主动注销分店,还是拉雅网主动注销分店,拉雅网都将按《拉雅网分店收益计算方法》对店长的收益进行结算。但分店违法违规时,结算工作则须按相关的法律法规与管理规定办理。
22、分店注销或者本协议到期后,分店客户仍可正常享受拉雅网提供的服务。